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函〔2017〕74号)
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
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
教育部职成司近日发文(教职成司函〔2017〕78号)布置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赣教职成字〔2016〕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8年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专业申报一律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进行。
二、工作要求
1.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2017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2.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实施细则》和平台中的《操作指南》执行。
3.2017年经教育部备案并公布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省级教育厅统一申领。其余各学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一致。
三、时间要求
1.各校须于10月15日前通过平台将2018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省教育厅于10月31日前将我省专业设置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后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专业汇总结果将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对接。省教育厅不另行文转发专业审批和备案结果。
3.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校可通过平台对《目录》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四、国控专业申报
1.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请、审批。
2.拟新设国控专业,须通过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具体申报要求按《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办理。
五、联系方式
1.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洪丽,电话:0791-86765155
2.教育部平台申报联系人:苗林波,电话: 010-57519531,E-mail:gaozhi@crtv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专业申请表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7年9月15日